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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诵读】主题教育进行时_

原文诵读第32期

诵读者:周文

3.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有一些人打出“宪政”牌,目的是拿“西方宪政”框住我们,用所谓“宪政”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明确,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不是其他国家的宪法。要深刻认识当代中国宪法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和水平。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全面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必须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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